温馨图示
游客须知 Visitor Information(必读)
1、【健康须知】本次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既往病史或身体/精神残障等)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亦不再保险理赔范围。请出行前对自身身体状况如实判断及告知。
如担心高原反应建议提前准备并服用预防高原反应药物,这样效果更好;黄龙景区门口有氧气瓶售卖;黄龙景区部分地段也有吸氧地方可供使用。
因感冒、发烧病症会在高原地区加重,并且会诱发高原反应现象并导致高原反应加重而危及生命,所以不建议患有这些病症的客人参加此行程。
旅行社免责申明: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以上特殊人群或患有以上疾病的朋友我社无法接待,敬请理解!
也请游客切勿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
2、【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消费说明】关于购物店定义: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沿途景区景点、法物流通处、餐厅、厕所、加水点、酒店、藏家、高原缓冲服务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预防/缓解高反用品等贩卖摊点,高原补给服务站有工作人员普及高原反应防范知识、红景天及御寒衣服售卖租赁等等,当地藏民向游客兜售商品等等,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范围,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特别提醒: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
关于宗教:阿坝州地区为藏传佛教圣地,景区景点以及寺庙内均有法物流通处,请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根据自身信仰自愿消费。
关于自费项目:沿途景区配套设施,交通摆渡车(观光车、电瓶车等等),小门票,不含的餐食住宿等等属于客人未包含的自理项目,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推荐自费项目,请不要误解。若因此造成的投诉我社均无法受理,敬请理解!
4、【不可抗力免责申明】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政府行为、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取消、管制、故障、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5、【保险说明】①本社所有跟团游产品均包含免费赠送的旅游意外险1人1份;此险需要游客在报名时及时提供出行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交由旅行社及时购买后方可生效。关于旅游意外险的生效时限:行程出行当日统一集合出发后立即生效②若遇游客坚持拒绝在出行前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本社有权拒绝接待,敬请理解!
6、【安全提示】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及证件随身携带。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责任自负。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请在每次离开酒店和用餐地点前仔细检查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外出自由活动不要太晚,最好结伴而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7、【离团须知】①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或退团,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且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并补离团费1500元/人/天。;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②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相关费用不退,并补离团费1500元/人/天。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见反馈】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 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行程说明
Trip Explain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不可删除;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一、出行须知
(一)行前须知:
1、【健康说明】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2、【行李准备】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洗漱用品,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排汗保暖内衣1-2套,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仅供参考)
3、【气候说明】九寨沟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牟尼沟(黄龙)景区海拔4070-2800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九寨沟口海拔约1900米,沟内海拔最高点长海3100米,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二)途中须知:
1、【行程安排】
①旅游旺季(7-10月)期间,因前往九寨的游客非常多,导致九寨沿线经常堵车或交通管制,旅行社和地陪导游会根据当天或近期实际情况,调整早上出发时间、用餐时间、用餐地点、甚至是住宿地点,以尽量保证游客能正常游览,或尽量降低因堵车、人流量太大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望游客给予理解和配合;
②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不同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根据发团需要,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届时请游客见谅。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③游客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向旅行社提出要求,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④此行程为全国散客拼团,请客人手机务必保持开机,并记下本次行程中各个应急电话,导游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2、【高原须知】● 进入高原途中注意事项(重点)
①应尽可能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如硝苯吡啶(又名心痛定)、氨茶 碱等,也需备有防治感冒的药物、抗菌素和维生素类药物等,以防万一。 由于高原气候寒冷,昼夜温差大,要注意准备足够的御寒衣服,以防受凉感冒。 寒冷和呼吸道感染都有可能促发急性高原病。
②在进入高原的途中若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应立即处理,及时服用氨 茶碱或舌下含服硝苯吡啶20毫克。严重时应吸氧。若出现严重的胸闷、剧烈 咳嗽、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痰,或反应迟钝、神志淡漠、甚至昏迷,除作上述处理外,应尽快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或尽快转往海拔较低的地区,以便治疗恢复。
③在景区期间,我社安排景区自由行,其身体负荷不宜过重,请量力而行。尤其是夜晚睡觉时,有不舒服症状及时找店家处理,我社不承担高反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④必须注意,如果进入高原后,反应的症状愈来愈重,特别是静息时也十分明显, 应该立即吸氧,并到医院就诊。极少出现的高原肺水肿和高原脑水肿的病人须大量吸氧,并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迅速转送海拔低的地区。
二、保险说明
1、 【保险范围】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在四川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归保 险公 司。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 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三、免责申明【不可抗力免责说明】
1、 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九寨沟或返回出发地等,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四、补充说明
1、【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特别约定说明】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签字认可Signature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联系人: 吕华敏电话13309217209微信同
吴凤琴电话13772057488微信同
张继敏电话13359237075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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